|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高安市瑞州街道办事处 | ||||
| 工程名称 | 高安市锦江流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 ||||
| 工程地点 | 高安市锦江流域入河支流月潭水、连锦河、南浦导托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立项批文号 | 高安市锦江流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 高发改地区字【2024】3号 | ||||
| 项目编码 | 高安市锦江流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 高发改地区字【2024】3号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3012.32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20840899.6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其他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请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已竣工完成过中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工程类似业绩(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相关专业)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市政类)、质量(检)员(市政类)、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市政类) 【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资信法,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对缴纳社保另有文件规定,按企业所在地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文件佐证。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连续最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人员为退休反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重点说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缴交时间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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