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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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36,244.9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功能及配置提升项目 答疑 及补遗 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 及补遗 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 1: 公司改名前的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 上述情况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公司更名的相关材料 。 问 2: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功能及配置提升项目,要求市政或环保业绩单个建安金额不少于 230万。很多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都没有进行报建,因此业绩没有网上截图。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业主出具证明都能体现业绩的真实性,建议取消业绩网上截图。 答: 业绩证明材料有调整,详见补遗 1 。 问 3: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功能及配置提升项目,要求市政或环保业绩单个建安金额不少于 230万。很多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都没有进行报建,因此业绩没有网上截图。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业主出具证明都能体现业绩的真实性,建议取消业绩网上截图。 答:该提问与 问 2 相同,详见问 2 答复。 二、补遗部分 补遗 1: 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中第3.3条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本答疑 补遗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 补遗 不一致的,以本答疑 补遗 为准。 招标人: 重庆新梁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重庆明月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23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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