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安乡县河湖生态养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备[20241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乡县金流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安乡县河湖生态养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水面面积 20550.60 亩。主要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产养殖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投施微生物制剂与生石灰等净化水体、投放底栖动物、种植水草、拆除沿河、沿湖非法构筑物、建设生态护坡护岸等。水产养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建设育苗基地 2055.06 亩、产业通道13700.47 平方米、养殖示范基地 18495.54 亩,配套建设防盗栏设施、投食平台、导览标识标牌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环卫设施等,同时配备捕鱼船、捕捞网、养殖器具等。
2.4 招标范围:项目涉及水面面积 20550.60 亩。主要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产养殖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投施微生物制剂与生石灰等净化水体、投放底栖动物、种植水草、拆除沿河、沿湖非法构筑物、建设生态护坡护岸等。水产养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建设育苗基地 2055.06 亩、产业通道13700.47 平方米、养殖示范基地 18495.54 亩,配套建设防盗栏设施、投食平台、导览标识标牌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环卫设施等,同时配备捕鱼船、捕捞网、养殖器具等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2.5 标段划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 计划工期:365(其中设计周期:45 天,施工工期:320 天)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其他: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10 代理编号:DPGC-11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水污染 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和/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保或给水排水类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职称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10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7日9时至2024年 8月13日17时止<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