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巨峰加热炉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轧钢厂巨峰加热炉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轧钢厂巨峰加热炉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西工业园区 。
2.3建设规模:310.5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6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结合现场状况和技术交流,计划对加热炉进行维修,同时对加热炉局部改造: 1、加热炉炉顶、侧墙等耐材更换170吨; 2、更换10根立管加排污及部分炉底水管等; 3、更换部分炉筋管及原炉筋管耐磨块等; 4、对现有烧嘴进行重新布置,在均热段延长位置及均热段侧面增加烧嘴数量; 5、加热炉均热段延长5m,即加热炉炉长由21.1m延长到26.5m; 6、出料方式由端进端出改为端进侧出,用侧推钢机将钢顶出等。
承包人承担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篇)、工程设计、软件编程、设备及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系统调试、开车及试生产,包括有关事项审批和合规性手续的办理等全部EPC承包内容。具体详见技术协议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并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须使用下载或扫描的电子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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