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工艺施工图设计(HBMC-202412FJ-051001002)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MC-202412FJ-051001002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7-421181-04-01-2501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长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冈长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麻城市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兴辉路以东,金义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6626㎡(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78875㎡,其中标准厂房面积约60000㎡,按布置电镀生产线20条,计划镀件总面积180万㎡/a规模设计。总投资约2.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标准厂房等产业建筑,及办公楼、食堂、倒班房、仓库、电镀废水处理中心、门房、锅炉房、变电站等配套建筑。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工艺设计(车间厂房至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废水收集管网设计及土建配合;粉尘、废气处理;废液、废渣及污泥治理等);工艺给排水、电气、净化、空调、通风、用汽(如需),工艺自控、监控系统等。按整体进度或发包人要求,向土建施工图设计单位提资工艺参数(包括不限于设备规格尺寸、荷载要求、安装方式及安装线路等)。工艺设备需要选用标准设备进行设计(市场上无标准型号的设备除外,须经招标人确认)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其中:以甲方通知的开始时间为准80天内完成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工艺施工图设计,。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承接过一项处理规模在1000吨/天及以上的工业污废水处理的工艺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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