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污水处理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0]307号
1.4招标人(联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污水处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AZ0044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AZ0044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庐产业新城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期项目新建医疗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量为600t/d,处理后出水要求达到《医疗结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接招标人通知后,18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庐产业新城
2.10 招标范围:包含污水处理站的地下池体、地上设备间、设备基础预埋等构筑物施工建设,工艺设备供货安装、相关水气管路、阀门仪表、系统调试、试运行及托管运维服务等。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污水处理规模不少于400吨/日或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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