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旭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12138项目名称东莞市旭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二路11号建设单位东莞市旭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南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旭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二路11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7′13.115″,北纬22°52′3.8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97051696。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5700m2,建筑面积7515m2。项目主要从事APET片材(塑胶制品)、GAG家具膜、塑胶膜、塑料吸塑胶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员工定员为50人,只在项目内住宿,不设员工食堂。项目全年工作33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挤出成型、涂布、固化、印刷、晾干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拌料、破碎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措施。废水:项目生活用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挤出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分类分区放置不同性质的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06-2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联系电话0769-87333786通讯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初步审查意见一、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全;二、产品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不相符;三、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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