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已由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飞行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红河蒙自军民合用机场位于蒙自市北面,场区地处蒙自市草坝镇大郭西村,部分场区在蒙自市雨过铺镇境内。本期主要建设内容:4个C类机位的民航站坪,两座廊桥,航站楼,航管楼,配套建设空管、货运、消防救援等工程。配套建设站坪助航灯光及相关供电、供水及通信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蒙自市草坝镇大郭西村。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蒙自机场民用部分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道面工程、排水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飞行区供电及助航灯光工程、飞行区附属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鸟害防治措施)、全向信标台总图工程、飞行区穿管预埋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飞行区工程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措施内容:施工影响范围内涉及的管线改迁保护,场内外土石方运输临时道路修筑、维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以及水保环保等各项同步保护性措施。并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技术要求做好施工面搭接工作等其他工作。
2.5招标规模:约11120.05万元。
2.6计划总工期: 730 日历天(包含完成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及预计的两个沉降观测期,其中主要工程的分段工期要求为:地基处理及土石方工程90日历天完工,道面工程90日历天完工,助航灯光工程60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3 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C及以上的国内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至少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②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C及以上的国内民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1个合同中同时包含场道工程和目视助航工程的,可视为1个场道工程业绩和1个目视助航工程业绩,但应分别满足上述场道、目视助航工程的业绩属性指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合同协议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关键信息的,可补充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之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项目须符合《机场司关于规范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意见》的规定;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C及以上的国内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至少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姓名为准]复印件。
3.6 其他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或民航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C及以上的国内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至少包含土石方工程或地基处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职称证、有效的合同协议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该两项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要求: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不少于3人,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
3.7 社保要求:本项目授权人及拟派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为投标人(包含其分公司)正式职工,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6个月在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8 信誉: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自行在投标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2)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行在投标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大数量为: 2 ,由一名牵头人和一名成员组成,且须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场道工程承包人,具备有效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3.4款中要求的相应场道业绩,且本项目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另一成员须为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承包人,具备有效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3.4款中要求的相应目视助航工程业绩。
3)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和业绩必须与签订的联合协议分配给该成员的工作相对应,不允许联合体中的任何一家同时承担场道和目视助航两项工程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现场办理相关登记事项并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1200 元,技术资料每套 /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资到付,手续办理齐全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 16 号白桦林国际 B 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上发布(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办公楼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871-670974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蔡润、李丽丹、孙启凡、杨雅婕、陈嫦
电 话:0871-64154886、18468031425
传 真:0871-64644328
电子邮件:yn68311771@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账户名字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账 号:871907662510803230001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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