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312QT-5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3]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西凉湖(咸安区);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开展水生态修复,总面积约 33.45 公顷,其中修复挺水植物群落 151213㎡、浮叶植物群落16486㎡、沉水植物群落167962㎡,并建设消浪围挡和基地改造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年12月28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02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温泉路33号 | 地 址: 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黄先生 | 联 系 人: 谭工、金工 |
电 话: 15972409246 | 电 话: 0715-8688001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
资质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均须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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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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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2) 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1人 | 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 理满足相 应 条 件 的 , 可 以兼任本项 目施工负 责人或设 计 负 责 人。 | |
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 设计负责人 |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 1人 | / |
施工负责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人 | / | ||
/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满足条件的可以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 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 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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