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3-440100-04-01-315535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设计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50.00%、区级5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设计服务、本项目位于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拟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的体育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940.8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825.8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115.00平方米,包括乒乓球馆、篮球馆、游泳馆、学生餐厅﹑学生宿舍、多功能报告厅和各类体育教学活动用房等。 | ||
招标内容 | 2.7.1负责提交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公区装修、结构、钢结构、幕墙、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暖通空调、人防、消防、弱电、防雷、电梯、燃气、环保、卫生、道路及广场、园林绿化、管线综合规划和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土壤氡浓度超标相关防范措施设计等)、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图纸等、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等;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和审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绿色建筑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等工作)。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招标的需要完成分项及专项深化设计,设计人如无相应的设计资质,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其费用包含在本工程设计费内,并报招标人审批和备案。2.7.3 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2.7.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内容作合理适当调整。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7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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