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枧潭溪流域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枧潭溪流域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慈发改
环资审【 2022 】 160 号、慈发改审批调【 2023 】 20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利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慈利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慈利县枧潭溪流域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慈利县高桥镇和洞溪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 控源截污、矿区治理工程; 2. 安全利用修复工程; 3. 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河道生态护岸。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 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② 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
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设备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控源截污、矿区治理工程; 2. 安全利用修复工程; 3. 生态修复工程 ,并配套相关的长效管理措施。材
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正常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 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
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
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②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
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 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不足一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考核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无在建工
程。须提供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
位。投标人须明确一家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
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仅为一家独立法
人单位,不允许 2 个或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
员均具有约束力。 ④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
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
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4-3223480 。
8.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利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慈利县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居委会市
政协 1 栋 1 单元 5 楼
联 系 人:
朱先生
项目负责人:
罗芳
电 话:
13974482995
电 话:
0744-8566159 /1567448023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94478051@qq.com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944780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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