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招标代码:210101TP00202113400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2月22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9851683.76 | 合格 | 487日历天 | 95.35 |
第二名 |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19872436.93 | 合格 | 487日历天 | 83.81 |
第三名 | 辽宁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701412.83 | 合格 | 487日历天 | 80.63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辽宁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侯达公 | 李海静 | 段红玉 | |
证书1 | 名称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编号 | 辽221111226412 | 辽221111226414 | 辽221131340527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辽宁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资格条件要求2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6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416-4567231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416-5168224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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