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片区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09 月 02 日上午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ZB-2022-59
2.项目名称: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片区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
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225.24万元。
4.工程范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宣威市得所片区耕地周边历史遗留的3个涉镉废渣堆场风险管控,将现有渣场由污染扩散型渣场转变为污染衰减型渣场,迅速有效地截断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水体的迁移过程,消除区域环境污染隐患,保障区域环境生态安全。
5.建设内容:根据管控需要与技术路线,结合渣堆情况确定的管控方式,本项目共设置了2个风险管控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乐树村崔家坡沙沟堆存点风险管控工程
1)将龙场村自溜沟堆场共计2.4万m³废渣清运至乐树村崔家坡沙沟堆存点进行集中管控;
2)完成乐树村崔家坡沙沟堆存点约12.4万m³(含自溜沟清运的废渣)废渣原位风险管控;
3)渣场内表层雨水导排率98%以上;堆渣场外雨水导排率100%;
4)堆场内渗滤液实现有效收集,并对收集的渗滤液实现100%处理;
5)渣场内冶炼渣规范围挡覆盖率100%;渣场表层及清运后场地植被覆盖率≥70%。
(2)得所村老杨箐堆存点风险管控工程
1)完成得所村老杨箐堆存点约14万m3废渣原位风险管控;
2)渣场内表层雨水导排率98%以上;堆渣场外雨水导排率100%;
3)堆场内渗滤液实现有效收集,并对收集的渗滤液实现100%处理;
4)渣场内冶炼渣规范围挡覆盖率100%;渣场表层及清运后场地植被覆盖率≥70%。
6.建设地点:宣威市龙场镇得所乐树村崔家坡沙沟、龙场村自溜沟、得所村老杨箐。
7.质量标准:
(1)达到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2)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8.实施期限: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4月底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②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当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4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揽本项目所需的经验与技术,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环保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污染修复工程或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废渣处置工程业绩),类似业绩应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5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法人盖章签字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应当至少各配备1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人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
以上人员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③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在招投标过程中未曾被项目投标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④投标人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8 月10日至2022年 08月 16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投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2日上午09时00分。
2.网上上传: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曲靖市子系统,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根据拟要申请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要求(1)开标地点为: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室(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2)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7.参与开标的方式
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威市向阳街西段)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曲靖市”子系统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威市龙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宣威市龙场镇
联系人:徐署
联系方式:1376988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亿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宣威市文华佳园2-15号
联系人:孔德飞
联系方式:13988959865
附件: |
|
附件: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宣威市财政局0874-7167152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