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人相关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本次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公司宁波海曙区CL-01-05 地块工程临边防护扶手采购的投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海曙区CL-01-05 地块工程;
2、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卫生院望春桥分院往南500米;
3、工程简介:/;
4、工程性质:/。
三、招标方式、投标方式和要求
1、招标方式: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具备供应条件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供应商(须有代理授权)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评标简述: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竟争,择优选出X家专业生产、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实力雄厚等综合评价优秀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3、投标方式:采取网上投标和纸质版投标同步进行(网上和线下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完好投递或送达招标单位(如超出截止投标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相关洽谈、二次报价、评标、定标在网下进行,最终确认之后再从网上发布。
4、投标资格: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合格通过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供应商方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注明产品品牌和生产厂家。
四、产品范围、产品质量和生产供货周期
1、产品范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无品牌要求。
2、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第二部分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生产供货周期及具体开始供货时间和结束时间,均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调价方式及投标报价要求
1、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1) 。
(1)综合单价: 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
(2)可调价: / %市场价波动范围可调,其余一律不可调。
(3)与第三方关联调价: / 。
2、投标报价实行价税分离方式: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税费→含税总价款。
3、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价、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专利权使用费、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领取:网上报名成功、资格预审通过单位,可直接从网上(网址:http://www.crccep.cn)获取(下载)。
2、谈判文件如网上下载不了,可联系招标组织单位获取。
3、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公司宁波海曙区CL-01-05地块工程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卫生院望春桥分院南500米,中铁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杨河生 电话:15669210215 邮箱:1187815194@qq.com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要求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人将谈判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4、对谈判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5、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八、费用承担、保密、语言文字、计量单位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4、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谈判文件的组成:
1、招标内容;
2、拟签主要合同条款;
3、投标文件格式。
十、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厂家在制作标书时,请严格按照此顺序进行标书的装订)
1.1.投标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
1.2.确认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
1.3.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
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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