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园二期废气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南山区智园二期废气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2208-440305-04-03-98810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招标项目名称: | 智园二期废气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2208-440305-04-03-988106001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潘工 |
办公电话: | 13632680100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632680100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240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工 |
办公电话: | 13713708715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208-440305-04-03-988106001001 |
标段名称: | 智园二期废气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0-28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01号D03栋 |
招标部分估价: | 298.888532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成员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且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01号D03栋,招标范围包括D03栋车间废气处理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制造商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为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具体要求如下:(1)若投标人为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②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1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出现2家或以上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授权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该品牌的全部授权;③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3条资格要求,可以按下述二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1)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成员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其应具备上述第3条要求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2)采用委托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方式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拟委托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所投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成员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且必须具备上述第3条要求的资格条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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